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质监局稽查队根据地区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喀什市销售的灯具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销户销售的照明灯具有无“CCC”强制性认证证书、证书内容与产品是否相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是否仍在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等。检查中发现,照明灯具未经强制性认证的问题突出,经销户销售的部分灯具型号超出厂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此外,还发现部分产品存在伪造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一方面向经销户详细介绍了国家强制认证和产品质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未经认证的产品进行了封存,对经销户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地区稽查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照明灯具时,要仔细查明照明灯具上有无制造厂商名称、注册商标、"CCC"强制认证等标志,莫图便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