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23日消息: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上海在坚持全面严管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除了超速、酒驾等市民眼中的“大”违法行为,一些如违法鸣号等“小”违法行为也会被严管严处。一些市民建议,把违法鸣号这类“小”违法与其他违法行为一视同仁,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的“全覆盖”“零容忍”。从“小”违法抓起,立法律规矩市公安局交通整治办新闻发言人韦恺人介绍,从上周交通大整治工作情况看,总体情况持续向好,但如“外环线内违法鸣号”这样的违法行为仍然没有明显改善,需要持续加强严管。“只要有民警在的地方,对视线所及的各类违法都要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必严’。”韦恺人表示,上海公安将不断调整优化力量部署和勤务安排,以警种混编执法方式提升查处效能。在不少市民看来,相比闯红灯、超速、酒驾等“大”违法行为,违法鸣号不直接对交通安全产生影响,属于“小”违法行为,常常被忽视。交警查处违法鸣号时,不少司机浑然不觉。日前记者随交警总队机动支队民警流动巡逻执法时,延安路富民路路口,一辆牌号为沪FY5195的黑色小客车忽然鸣号。交警将其拦下后,驾驶员竟称:“按喇叭也算违法?我真不知道。”在另一次执法现场,一名因违法鸣号被拦下的驾驶员竟然说:“我按了喇叭?我没有注意。”“这种‘小’的违法行为其实是一种‘利己主义’,与法治思维背道而驰。”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论是人们眼中的‘大’违法行为,还是‘小’违法行为,只要法律禁止就不该做。”韦恺人表示,上海此次交通大整治,要从这些“小”违法抓起,“切实立起法律的规矩”。上海禁鸣区域几无必须鸣号道路“车辆设置喇叭肯定是有道理的,有些情况的确会忍不住按。”一些资深公交车驾驶员告诉记者,早年他们的《工作守则》上甚至有进出站点鸣号示意的“工作规范”。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越峰也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他表示:“鸣喇叭虽然有噪音,但首先要确保安全,这也是驾驶员的法定义务。”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范宏飞表示:“法律规定鸣号的前置条件是‘急弯、坡道顶端’和‘紧急’情况,这样的情况需要作出界定。”据了解,以上海外环内区域的通行条件,基本没有“急弯”“坡道顶端”等情况。一些驾驶员也告诉记者,在外地一些盘山公路上会设置鸣号标志:“那样的道路几乎是360度大弯,或者是只看得到道路的顶端,在转弯或是开到顶端前完全看不到接下去道路情况,这有鸣号示警的必要。上海完全没有这样复杂的路况。”对于“紧急”情况,不少驾驶员也表示,上海外环以内道路车辆较多,速度不可能太快,而且按照法律规定须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因此绝大多数所谓的“紧急”情况其实并非真正紧急,完全可以刹车代替鸣号:“这样不仅合法,而且更加安全。”创新执法手段加强违法鸣号管理“延安西路上高架的车,明明不受信号灯控制,前面的车却像木头一样停着,后面一长排要上高架的车都被他‘拖累’,我按喇叭只是想提醒前车的司机。”前两天,一位车主因乱鸣号被静安交警支队的民警查处。违法鸣号往往由交通拥堵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引发。这名驾驶员的理由给静安交警提了个醒:有可能一些司机不知道,延安西路西向东过华山路段右侧的3条车道不受信号灯控制。静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龚霆介绍,静安公安已在华山路东侧的延安西路右边3根车道漆画上醒目的“不受信号灯控制”字样,提醒驾驶员直接驶离,以减少因车辆滞留带来的违法鸣号。一些区县交警部门还创新执法手段,加强违法鸣号管理。浦东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王辉告诉记者,浦东交警着便装与公交公司稽查人员一起登上公交线路,全程记录违法鸣号行为,到终点站后再进行处罚;减少处罚违法对乘客的影响;还会采取前方岗位发现违法后通知下一个路口交警处罚的情况,加强交警执法针对性。交警总队机动支队民警陶嘉德则告诉记者,目前高峰时段对于公交车的违法处罚,机动支队民警会采取简化流程,一律将公交车的信息予以抄告并通知驾驶员所在公司,让违法驾驶员事后再到机动支队违法审理窗口接受处罚:“不会耽误乘客很多时间,而且这几分钟的处罚,对所有车上的交通参与者本身也是一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