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面路口黄灯闪起,你是会选择刹住车,还是踩一脚油门闯过去?
新修订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闯黄灯”被明令禁止。昨天这条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这个规定算个“旧闻”,之所以引起关注,主要还是因为“闯黄灯”处罚一直是个争议性很大的话题。
钱江晚报记者多方采访得知,闯黄灯在认定上比较难,相对难掌握。“不闯黄灯”更多的在于一种倡导和司机的自觉行为。
新修订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车辆遇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未过停止线的不准通行,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而其实,2007年《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出台时,早就提到了禁止闯黄灯,文字表述内容跟现在一模一样。那么这9年间,对闯黄灯的处罚多吗?钱报记者掌握的情况是,基本上不处罚。
对于闯黄灯要不要处罚,在全国范围看也并不统一,存在争议。
2012年,嘉兴海盐司机舒某因黄灯吃到罚单。结果他以“处罚无法律依据”为理由,把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这一案子,成为全国第一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在他看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并没硬性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能通行。
2013年,“史上最严交规”出台,权威部门对新交规进行解答时,有如下表述:黄灯表示警示,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不过,对于如何执行,各地仍觉得缺少可操作性。深圳交警对于“闯黄灯暂不处罚”的决定,在当时也一时引起热议。而在此之后,公安部交管局也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闯黄灯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为何基本上不处罚呢?先来看下目前电子警察工作原理:停止线下设地感线圈,红灯时车轮越过,地感线圈感应到,电子眼就会抓拍了。按照目前的技术,抓闯黄灯是没有问题的,只要重新对程序进行调整就可以实现。可是越过停止线的瞬间,到底是绿灯还是黄灯,比较难以认定。
比如,绿转黄的瞬间,司机按绿灯前行,而瞬间变为黄灯被抓拍,肯定会觉得不服气。如果直接抓拍闯黄灯,少了几秒的过渡,容易引起急刹追尾,黄灯也失去了本身的意义。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士表示,出台这条法规,其实更多的在于鼓励和引导司机养成良好的开车习惯,文明出行,注意礼让,在路口自觉减速慢行,从而减少因闯黄灯而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