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区交警部门对滥用远光灯进行严查,当晚7时,上虞城区王充路星辰首府门口,一辆白色宝马车打着远光灯由东向西驶来,在一排开着近光灯的车辆中显得特别刺眼。“您好,请靠边接受处理。”交警上前拦下宝马车。(12月2日《上虞日报》)
此次交警设卡整治滥用远光灯的行动成绩不错,在短短的两个小时内,9个卡点共查处178名滥用远光灯的驾驶人,交警分别对他们处以罚款50元并记1分。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性不容小觑。在夜晚,若相向行驶车辆开着远光灯,正面远光灯会使被照射者看不清前方的任何物体,感觉就像“瞬间失明”。此外,远光灯还会影响驾驶员对速度、距离及道路宽度、来车宽度的判断,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这些年,滥用远光灯所引发的“血的教训”时有发生,一起起的惨案提醒我们,对滥用远光灯已不能熟视无睹,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
从上虞交警两个小时的查处成果来看,滥用远光灯已很常见。为了遏制远光灯的滥用,交警当然要严查严惩,但交警的人力物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每一起滥用远光灯都能及时发现,而谁也无法保证交警能在滥用远光灯惹祸之前就能采取措施。从这点来说,若是只有严查,显然无法更好地遏制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意外。
事实上,滥用远光灯之所以常见,有几种原因。其一,没意识到开远光灯也是违法;二是没弄明白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区别;三是虽然清楚不能滥用远光灯,但因不少对向来车打着远光灯,便简单化地采取了“以暴制暴”的错误方法。
因此,要想遏制滥用远光灯,除了严查严惩之外,还需对症下药。比如说,交警可以利用微信、微博、甚至群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要让更多人意识滥用远光灯也是违法,同时,有必要将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作反面教材广做宣传;二是要求驾校必须让学员弄明白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区别,学会正确使用近、远光灯,在学员考试时,也有必要将正确使用近、远光灯作为考试内容之一;三是建立滥用远光灯举报机制,引导驾驶员及时举报而非“以暴制暴”等。
整治滥用远光灯不是一锤子买卖,单一的严查固然能取得一定效果,但持之以恒,长效管理更重要。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多措并举,提高驾驶员对滥用远光灯危害性的认识,促进驾驶员自觉自律,让规范使用远光灯成文明驾驶习惯。